您好,欢迎访问洛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欢迎致电咨询我们,或者给我们留言。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洛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手 机:15538835152
  • 电 话:15538835152
  • 邮 箱:3272502773@qq.com
  •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公司新闻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新闻

《洛阳市“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2017—2019年)》发布(附文)七

[ 发布日期:2017-05-01 点击:2812 来源:洛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洛阳市“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2017—2019年)》发布(附文)七

7.主要任务及建设内容

针对洛阳市流域主要水环境问题,结合“十三五”流域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库建设的绩目标,突出重点,治污,从点、线、面、管等方面分别设置主要任务和措施,任务设置思路见图2。

7.1 点源治理任务及建设内容

7.1.1 加快公共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改善河流水质的关键措施是“工程减排”,重点任务是加快城镇污水截排系统与集中式重点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并对无法进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分散废水采取有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是流域主要的水源补给,也是促进流域水体水质目标实现的重点之。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提高出水排放标准,2017年年底前,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面达到A排放标准或地方排放标准要求。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建设标准,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污水处理设施治污能,新建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部达到或优于A排放标准。以涧西区、新安县、宜阳县、偃师市、伊川县等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处理工艺落后的县(市、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并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提标改造。

重点工程:实施涧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扩建现有20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达到30万吨/日规模;实施孟津县华阳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提标现有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出水由B标准提升至A标准;实施孟津县乡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在常袋镇建设日处理能力0.3万吨污水处理厂座,敷设污水管网17534米,中途提升泵站座;在朝阳镇建设日处理能力0.5万吨(远期1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座,敷设污水管网18公里;在平乐镇陆港产业园区及翟泉村敷设污水管网11公里,建设提水泵站座;实施伊川县三污水处理厂工程,新建期日处理污水3万吨;伊川县期乡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规模在1000—5000吨/日小型污水处理厂3座;伊川县污泥处置工程,80吨/日的污泥处置工程;实施汝阳县城污水处理厂升改造项目,对现有2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由B排放标准升为A;汝阳县小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建3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排放标准为A;汝阳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小店镇建设500吨/日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排放标准为A,占地面积约30亩,采用奥贝尔氧化沟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汝河,刘店镇、十八盘乡各建设1座500吨/日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实施嵩县县城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规模1.5万吨/日,使改扩建后总设计规模处理污水达到3万吨/日,新增3万吨/日深度处理设施,保证出水水质达到A标准,新铺设污水管网10.311公里,改建旧县城区污水管网18公里,完善伊东新区污水管网9公里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

实施新安县东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提标改造现有0.5万吨/日规模污水处理设施,并扩建0.5万吨,三期扩建2万吨,三期部建成后工程总规模日处理污水3万吨,达到《涧河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41/1258-2016);实施新安县新中安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提标改造现有3万吨/日规模污水处理设施,并扩建工程规模日处理污水3万吨,达到《涧河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41/1258-2016);实施新安县乡镇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新安县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提升改造,实现正常运行,总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6400吨;新安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北冶镇新建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2000吨/日,敷设污水管网4.045公里;石井镇敷设污水管网0.832公里;石寺镇敷设污水管网8.705公里;五头镇新建座100吨/日规模的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20公里的污水管网;正村镇正村社区建设2.5公里污水管网;曹村乡新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规模为1000吨/日。

实施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期)项目,新建日处理1万吨处理厂2座,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宜阳县宜南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污水处理升改造工程,出水由B标准提升至A标准;宜阳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张坞镇建设日处理1000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12公里管网;韩城镇建设日处理2000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19公里管网;莲庄镇建设座日处理1000吨的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收集管网10公里。

实施偃师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期),新建2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实施偃师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提标改造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由B提标为A;偃师市东区污水处理厂,新建2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偃师市乡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大口镇、缑氏镇、邙岭镇等3个乡镇各建设座污水处理规模为1200吨/日的污水处理设施。

实施栾川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提标改造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实施栾川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污水处理2000吨/日污水处理设施1座、污水处理1000吨/日污水处理设施2座、污水处理800吨/日污水处理设施2座、污水处理设施500吨/日污水处理设施1座、污水处理设施400吨/日污水处理设施1座、污水处理设施300吨/日污水处理设施4座、污水处理设施150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1座,配套铺设管网129.6公里。

洛阳市白马寺镇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位于洛龙区白马寺镇中州东路延长线北侧,枣园村地段内,新建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厂座,占地840.4平方米。

至2019年底,洛阳市共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约32.655万吨/日,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规模15.14万吨/日,并配套建设298公里的污水管网。

7.1.2 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

部分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入河,是导致河流污染的主要原因,必须采取有的沿河截排措施,大幅度提高污水收集率,通过管道将大部分污水送进污水处理厂。对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要采取截留、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实行雨污分流,重点流域地区要推进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强化城中村、老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污水截留、收集。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重点工程:瀍河工业园区截污工程,污水管道北起园区内洛阳巨亚彩钢工程有限公司,南至310道瀍河,截污管道长1.09公里,服务面积约10公顷,排污口截流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瀍河回族区马坡村、小李村、盘龙冢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污水管网北起马坡村,南至焦枝铁路,铺设管网长度约5.6公里,设计管径400毫米-700毫米;吉利区沿省道S245卲吉线吉利段(黄河路)建设10.5公里污水管网工程;吉利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对河阳路、中原路部分路段排水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改造管线2.2公里;孟津县城区雨污管网工程,黄河大道建设雨污水管道5公里,瀍河大道建设雨污水管道2.4公里,龙马南路建设雨污水管道6.2公里,建设光武路(原延津路)、伯乐路、龙马北路、兴华路、富平路等雨污水管网9.5公里;伊川县城区社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铺设雨污管网16公里;嵩县乡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饭坡镇新建污水管网6公里,田湖镇新建污水管网18.31公里,新建污水泵站3座、储水池1座,大坪乡污水管网15公里,何村乡瑶北坡社区污水管网5.5公里,大章镇大章村建设地埋式雨水、污水管网,铺设污水管网3.5公里,库区乡行政路、老洛栾路建设污水管网2.5公里,车村镇新建座污水处理规模5000吨/日的标准化污水处理厂,黄庄乡嵩县木植街乡街区周边木植街村、大力坡村、北岭村等7个村,铺设污水收集管网28.843公里;嵩县旧县镇镇区及周边旧县村、西店村、河南村等5个村铺设污水收集管网35公里;新安县城区雨污管网工程,洛新产业集聚区建设长1.85公里雨水管道,管径为D600—D1500,城关镇王庄、大章、老干区建设雨污分流管网16公里;宜阳县城区新建改建27条道路污水管网工程,铺设污水管网30.4公里;栾川县城规划区新建污水管网及县城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城寺沟、邢家沟、田家沟等十八条沟污水管网25公里,改造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网10公里。

至2019年底,洛阳市辖区内新建污水管网187.24公里,雨污管网改造59.15公里。

7.2 线源治理任务及建设内容

7.2.1 推进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

大力推进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系统推进重污染河道的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河流生态修复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城镇河道整治与区域文化建设相结合,逐步实现河床湿地化、河坎生态化、河岸景观化,面消除黑臭水体,促进河道两岸景观明显改善,提高城镇人居环境满意度,构建河畅水清、岸洁景美、人水和谐的城市河网水系。对城市规划区内现有河流制定分年度整治计划。着力推进沿河垃圾清理整治工程、河流截污整治工程、河道生态修复建设工程等。

重点工程:洛河西湖及河道治理工程,工程治理长度8.5公里,实现与宜阳县对接,项目包括拦河坝、堤防、防汛道路、河床整治等;洛河市区与偃师对接河道治理工程,与偃师市对接河道南岸4.65公里河道治理,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大堤填筑、滩地平整和河道疏浚等;伊河市区与偃师对接河道治理工程,与偃师对接段4.7公里河道治理,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大堤填筑、滩地平整和河道疏浚;洛阳市瀍河市区上游段治理工程,治理长度5公里,工程内容为河道及两岸治理,工程内容为清淤、护坡、两岸绿化亮化等;吉利区二道河综合整治项目,治理河道7.92公里,清淤疏浚、堤防填筑、防渗护砌、堤顶道路、生态绿化等。

瀍河(孟津段)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度12公里,河道疏浚、岸坡整治、景观绿化;金水河(孟津段)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度7.78公里,河道疏浚、岸坡整治、景观绿化;伊川县先锋渠整治项目,南起邑涧河北至洛阳西南环高速路长约5公里,建设内容为渠底清淤,渠身改造,加宽加固,渠道两侧景观绿化,休闲广场及健身步道。汝阳县北汝河综合治理工程,该工程河道长22.8公里,上游起点为前坪水库坝址,下游终点为汝阳县小店镇黄屯村,包括河道治理工程、堤防新建加固工程、4橡胶坝建设工程、4浆砌石坝建设工程、堤顶及滩地景观绿化工程、管理设施工程等。汝阳县马兰河城区段治理工程,该工程位于汝阳县城东南部,北汝河支流马兰河上,工程治理范围为马兰河入北汝河口向上游3.53公里至汝椒路转弯处。

嵩县德亭川下蛮峪至河口段治理工程,总治理长度5.1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有:河道清障,新建、加固、重建防洪墙及护岸等。嵩县汝源河孙店至车村镇治理工程,总治理长度8公里,主要建设内容有:河道清障,新建、加固、重建防洪墙及护岸等。伊河嵩县城区水生态治理项目,伊河城区橡胶坝、伊南伊北渠渠坝、吕沟灌治理、太平沟河治理、高都河治理、伊南伊北渠整修。汝河嵩县黄庄段水生态治理项目,汝河镇区橡胶坝、汝河镇区段护堤建设、汝河黄庄段治理、沙沟口河治理。洛河洛宁段生态治理工程,两岸提防、添筑、桥梁、涵洞等工程;洛宁县渡洋河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三期)周村至温庄段,河道治理长度3.36公里,对河床进行平整、清淤,疏通河道、河坡整治。调水引水,进行河岸绿化建设;洛宁县河底镇韩城河(毛庄至下营段)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治理河道长度7.5公里,开挖疏浚贯通,河道清淤、沿河生活垃圾清理整治,建立人工湿地净化系统。新安县涧河治理工程(新安县涧河I期生态河谷综合整治工程等), 治理河道长度21公里,包括堤防建设、河床整治、生态绿化等;洛宁县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实施雨污分流,沿河建设截污管网将居民生活污水截流送洛宁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清理河道垃圾,实施河底清淤,清理整治沿河生活垃圾、树木、杂物等,两侧绿化。新安县金水河流域正村段治理工程,金水河河槽、岸坡生态防护6.6公里、排污口截流,改善金水河生态环境。

洛河宜阳县西段生态治理期工程,期10.58公里河道治理;洛河(偃师段)综合治理工程,洛河橡胶坝(洛301+000)向上游至偃师界,河道治理长度为17公里,治理堤防左岸17公里、右岸12.73公里,主要内容为:新建和加固堤防、边坡防护、险工处理、闸站建设、滨水景观及生态修复工程;伊河(偃师段)综合治理工程,河道治理长度为18公里,治理内容为堤防加固、河床整治、险工处理工、滨水景观及生态修复工程;偃师市中州渠、涝洼渠综合整治工程。栾川县伊河上游水污染综合防治工程,长39公里,主要内容为:伊河上游河道清淤治理17.11万立方米、滩地治理3.79万平方米、绿化151.44万平方米及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庙子镇新建150吨/日污水处理厂座,安装75吨净化池2个、铺设配套管网2.3公里。

至2019年底,洛阳市治理河道总长度为218.3公里。

7.2.2 加强水资源调度与排污口监管

加强流域水量调度管理,保障河流环境流量。完善水量调度方案,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水资源置换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环境流量,开展水资源优化调度工程。

严格流域内排污口监管。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合理确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坚决取缔违法、违规排污口;强化排污口设置审批,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方,停止或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新建、扩建入河湖排污口。

重点工程:新安县曹村谷山水库项目,新建小(1)型水库座,包括大坝、溢洪道、输水洞及进水塔等,改善下游畛河及涧河生态环境;新安县引故入新工程, 隧洞引水工程,线20.896公里,日供水8万立方米,改善涧河生态环境;孟津县城区水系建设工程,新区水系期、二期工程、岭南公园两座4.5万吨人工湖和新区中央广场。

7.3 面源治理任务及建设内容

7.3.1 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处置

河道及岸带垃圾是河流潜在的污染源,生活垃圾中含有大量有机质,雨水径流可能裹挟大量污染负荷进入河流水体。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城镇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和处理设施完善,有降低城镇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和直接入河带来的环境污染。加快完善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禁止进入耕地。

重点工程:建设吉利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工程、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工程、伊川县垃圾处理场二期扩建工程、汝阳县二垃圾处理场日处理400吨生活垃圾项目。

7.3.2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源监管力度

科学合理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合理调整优化畜禽养殖结构、布局和规模,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宜的粪便污水防渗防溢流贮存设施、粪便污水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散养密集的区域采取畜禽粪便分户收集、集中利用的措施。

面排查畜禽养殖业排污企业,严格畜禽养殖污染源监管。2017年6月底前,在流域面源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实施划定流域内禁养区,禁止新、扩建各类畜禽养殖项目,确定禁养区内需关停或搬迁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业户清单;非禁养区内需新建的养殖项目,实行养殖规模“等量削减替换”。2017年底前,依法部关闭和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

重点工程:伊川县畜禽养殖企业清理整顿改造项目,对位于畜禽禁养区内的13个生猪、肉牛、肉鸡规模养殖场进行关停、清理;对位于畜禽限养区内的水寨镇3个生猪、肉牛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进行整顿改造。伊川县禁养区外养殖企业整顿改造项目,对县282个立华公司合作农户,每户利用财政资金20万元,建设个100平方米的防渗、防溢、防雨贮粪场,购置套有机肥翻堆机;汝阳县畜禽养殖企业清理整顿改造项目,禁养区内11家养殖场关停、搬迁,禁养区外养殖企业建设沉淀池、贮粪场、废水收集池、晾粪场等;嵩县畜禽养殖企业清理整顿改造项目,禁养区内王保峰、郭建光、伟建、楚银川、伊龙等5家养殖场搬迁,禁养区外大发、宏达、东升、顺达、富荣、豪大等6家养殖场整改,建设沉淀池、堆粪棚等粪污处理设施;宜阳县禁养区养殖场搬迁工程,禁养区29个养殖场搬迁。

7.3.3 控制种植业污染

按照《河南省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2016—2020年)》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控两减三基本”(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和农业水环境污染,化肥、农药减量使用,畜禽粪污、农、农作物秸秆基本得到资源化、综合循环再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积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施肥技术和机具,推进有机肥的使用,降低化肥施用量,支持发展高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开展农药施用量零增长行动,指导、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低毒、低残留农药,严禁高毒和高残留农药的使用,推行施药和科学用药,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等技术,大力发展有机农业。采用秸秆覆盖、免耕法、少耕法等保护性耕作措施。加强农业、农村区域的河岸、堤坝、湿地等设施整治建设,防止秸秆、生活垃圾对水体造成污染。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以及大型灌区内,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

7.3.4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垃圾收集处置、生活污水处理和沿河垃圾清理等为重点,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系统,严格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区集中处理”的管理模式,做到垃圾尽收。建设和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可采用“集中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规模较大的村庄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果好、易维护、成本低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面排查辖区内垃圾堆、垃圾河段,开展沿河农村生活垃圾清理行动,避免垃圾入河等二次污染。

重点工程:伊川县乡村污水泵站工程,在伊川县80个村庄建设设计规模在100—300吨/日小型污水泵站;洛宁县15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乡镇建设300吨/日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管网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7.4.1 推进产业转型升,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文件要求,制定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时间、责任人等。

严格环境准入。对造纸、印染、氮肥制造、毛皮鞣制加工、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等重点行业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政策。严格落实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环境功能区、生态红线区、污染防控区域的生态环境征和环境承载能力,分区分类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严格落实总量预算管理,建设项目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未经确认,不予批复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制定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整治重点污染行业。面排查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行业,项整治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行业,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6〕275号),实施清洁化改造。加快推进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行业的清洁生产改造,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淘汰污染重、工艺技术及生产设备落后的企业。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方,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集中治理产业集聚区污染。严格按照产业集聚区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达标率;在完善18个省定产业集聚区管网建设的基础上,配套建有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设施的,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现有企业工业废水部退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确保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新建、改建、扩建企业工业废水原则上不得进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7.4.2 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制度

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对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进行面调查,核定排放量和控制目标。以水环境治理改善为核心,创新污染物总磷控制制度,深入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水环境承载能力、重点污染物总减排量、环境质量达标率等合理确定重点污染物许可预支增量。实行新建项目水污染物倍量削减替代。新建、改建、扩建涉及重点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必须满足水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建立健覆盖流域内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落实严格的水资源审批制度,加强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域,暂停审批新增取水的建设项目。

7.4.3 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强化水污染防治成

严格按照和河南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排污单位必须依法面实现达标排放,严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升监管水平,建立健跨部门、区域、流域水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提高环境监管技术水平,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基层环保执法力量。

建立有的环境监察机制。流域内各政府要加强组织导,实施挂督办,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力攻坚。环保部门要与监察机关加强相互配合,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挂督办案件查处到位。

7.4.4 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严格目标考核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定期会商,研究解决水污染防治重大问题,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各类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

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县政府与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排污企业签订碧水工程行动计划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切实落实“岗双责”。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建立联合办案制度,狠抓大案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对涉嫌违法违纪的责任人员的案件,各监察机关要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依照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7.4.5 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为公众、社会组织提供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培训和咨询服务,邀请其过程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积推行环境公益诉讼。

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加强宣传教育,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纳入民教育体系,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客观规律的认识。